行政相驗

行政相驗 104-01-05

1.填寫申請書,並聯絡醫師到府勘驗。

2.亡故者身分證。

3.醫院診斷書

4.收費標準:一式四份310元(規費260元,材料費50元),每加收一份加收10元。

注意事項:若為自殺、他殺、意外事故或車禍身亡者請警察單位受理